通知公告
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关于选聘战略智库专家的公告
发布日期:2026-03-30来源:浏览数:

为提升学校战略规划、内涵建设、教育评估与决策咨询水平,依据《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战略智库专家选聘与管理办法》有关规定,现开展战略智库专家选聘工作。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选聘范围

专家选聘以校外人士为主,校内人员仅限已退休同志,在职教职工不纳入选聘范围。专家实行聘期制管理,聘期三年。

二、专家分类

面向以下五个方向选聘:发展战略规划、教育教学改革、科研创新、附属医院建设、医药文化传承与创新。

三、选聘条件

(一)基本条件

1.政治素质:爱党爱国,遵纪守法,客观公正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;

2.专业素养:熟悉国家高等教育政策,把握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规律,具备较强的政策分析、形势研判与决策咨询能力;在相关领域拥有深厚的理论功底或丰富的实践经验、宽广的战略视野和较高的社会影响力;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层次管理职务。

3.履职意愿:身体健康,自愿受聘并能够保障充足时间和精力参与学校智库咨询相关工作,原则上年龄不超过70周岁(具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可适当放宽)。

(二)相应条件

1.发展战略规划方向

(1)在政府机关、普通高等院校或医学院校战略管理、发展规划、教育评估、内涵建设等领域具有较高理论水平或丰富实践经验;

(2)曾任政府机关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、政府智库专家;或曾任高校校级领导、发展规划部门主要负责人;或在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、教育研究机构担任重要职务。

2.教育教学改革方向

(1)熟悉国家医学教育标准、专业认证体系、学科专业建设政策及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动态;

(2)在医学类学科专业建设、课程体系建设、教学方法创新等方面具有深入研究或丰富管理经验;

(3)主持过省级及以上教学质量工程、重点学科、特色专业等建设项目。

3.科研创新

(1)熟悉国家科技创新政策、医学科研前沿动态及科研平台建设与运行规律;

(2)获得过省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励,或主持过省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,或担任过省级及以上学术团体重要职务;

(3)具有省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、科研创新团队、协同创新中心等科研平台建设与管理经验者优先。

4.附属医院建设方向

(1)熟悉国家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政策、医院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规范;

(2)在三级甲等医院或知名医疗机构担任过院级领导、主要临床科室负责人,在临床重点专科建设、医疗质量管理、医院等级评审、智慧医院建设等方面有突出业绩;

(3)具备医教协同实践经验,对附属医院与医学院校融合发展、临床教学基地建设有深入研究者优先。

5.医药文化传承与创新方向

(1)熟悉国家医药事业发展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医学人文教育相关方针政策;

(2)在中医药文化研究、传承、传播等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、丰富的实践经验及良好的行业声誉。

(3)在中医药文化传播领域获评省级及以上专家称号,或主持过省级及以上医药传承类项目。

四、选聘方式

采取单位推荐、个人申请和定向邀请三种方式。

(一)单位推荐:由校内各二级部门,以及政府机关、高等院校、科研机构、医疗机构、行业协(学)会等,推荐符合选聘条件的人选。

(二)个人申请:符合选聘条件的专家本人可向学校提出申请,填写《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战略智库专家申请表》。

(三)定向邀请:根据智库建设和工作需要,由学校向在相关领域具有重要学术声望、丰富管理经验或广泛社会影响的知名专家、学者、管理者发出邀请,经专家本人同意后,按程序办理聘任手续。

五、报名要求

(一)报名时间

2026年4月15日18:00前。

(二)提交材料

《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战略智库专家申请表》及相关证明材料。

(三)提交方式

请将《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战略智库专家申请表》word版及电子扫描版(含签字盖章)、相关证明材料电子扫描件打包为一个文件夹(命名方式:姓名+选聘方向+工作单位),发送至邮箱1148030148@qq.com。

六、联系方式

联系部门:发展规划处0317-5507817

联系人:李老师17733840132 李老师 18031793172


附件: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战略智库专家申请表


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

2026年3月30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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